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编号:咸宁遗失202618042号
陈光火因保管不善,将咸宁市房权证咸安字第10017458号、咸安国用(2010)第3639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身份证明:421202********6257
坐落:咸宁市咸安区文笔大道石油路24号(金城文笔公寓)1幢3单元4层401号。
声明人:陈光火
2026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