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编号:咸宁遗失202613042号
袁宇蔚因保管不善,将鄂(2023)咸安区不动产权第0012203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身份证明:421202********1068
坐落:咸宁市温泉万年街2号(技校),3幢2单元1层101号
声明人:袁宇蔚
2026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