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编号:咸宁遗失202613039号
刘玉霞因保管不善,将鄂(2026)咸安区不动产权第0010391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特此声明。
身份证明:421202********532X
坐落:湖北省咸宁市咸安区浮山街道金桂社区银泉大道218号壹号院31栋1单元6层601室
声明人:刘玉霞
2026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