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编号:咸宁遗失202613038号
顾家明因保管不善,将咸安国用(2012)第683号、咸宁市房权证咸安字第10022397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特此声明。
身份证明:422301********7815
坐落:咸宁市咸安区永安办事处西河村三组(瑾瑜小区),3幢2单元3层301号
声明人:顾家明
2026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