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编号:咸宁遗失202618031号
雷晚顺因保管不善,将鄂(2016)咸安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第100403号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身份证: 422301********5328
坐落:咸宁市咸安区桂花镇柏墩村村民委员会
声明人:雷晚顺
2026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