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中共咸宁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咸宁市2026年“招硕引博”工作实施方案〉通知》精神,现将咸宁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所属事业单位2026年“招硕引博”考试公告如下:
一、考试程序
(一)领取准考证和资格审查。
1.时间。2026年6月12日(星期五)9:00-12:00,14:30-17:30。
2.地点。咸宁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六楼(608室)(地址:咸宁市咸安区温泉办事处咸宁大道23号)。
3.参加人员。市国土空间规划研究院A29岗位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
4.所需材料。报名人员须提供个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咸宁市2026年引进人才报名登记表》、2寸彩色登记照1张、报考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技术职称资料、咸宁市外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需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2026年应届毕业生暂不能提供毕业证、学位证的,提供个人承诺书(确保能于2026年7月31日前获得毕业证、于2026年12月31日前获得相应学位证)和学信网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二)专业水平测试。
1.测试时间。2026年6月13日(周六)上午9:00—11:00。
2.测试地点。咸宁市人才发展集团5楼会议室(地址:咸宁市咸安区温泉路77号)。
3.参加人员。市国土空间规划研究院A29岗位通过资格复审的报名人员。
4.测试方式。专业水平测试采取集中统一笔试答题的方式进行,总分100分。市国土空间规划研究院A29岗位包括专业知识、公共基础知识、申论,答题时间为120分钟。
5.测试程序。2026年6月13日(周六)上午8:20,考生持身份证原件、准考证进入考场。开考后超过15分钟未到达者,视为自动放弃,不得参加笔试;考试结束前,不得提前交卷、退场。上午9:00准时开始专业水平测试。
(三)面试。
1.面试要求。根据专业水平测试成绩排名,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专业水平测试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并列人员一同进入面试;如有考生放弃面试资格的,按照专业水平测试成绩排名依次递补,成绩相同的同时进入递补;因面试人员达不到1:3比例的,该岗位正常开考;面试公告发布后,因考生放弃面试导致岗位达不到竞争比例的,该岗位正常开考。对于面试当天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之比等于1:1的岗位,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本场考试(同一考官组、同一面试题本)平均分以上,方可列为体检、考察对象。
2.面试时间。2026年6月14日(星期日)上午9:00开始。
3.面试地点。咸宁市人才发展集团4楼会议室(地址:咸宁市咸安区温泉路77号)。
4.面试内容。面试实行结构化面试,重点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及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按百分制量化评分并现场公布成绩。
5.面试程序。面试开始前通过网上公告、短信或电话通知参加面试考生持身份证、准考证到面试候考室报到,上午8:00到达候考室,查验身份证、准考证;8:20未到达者,视为自动放弃,不得参加面试。上午8:30,考生在候考室集中抽签,确定面试顺序。上午9:00,考生由引导员带领前往面试室参加面试。
二、考试成绩计算方法
考生综合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硕士研究生综合成绩=专业水平测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根据综合成绩排名,按1:1的比例提出考察对象名单。综合成绩相同时,首先按面试分数高低确定考察对象;若面试分数相同,则按学历学位层次或职称级别高低确定;若学历学位层次或职称级别也相同,则安排加试。
三、有关事项
(一)认真做好考试准备,遵守考试纪律。
(二)请考生自备橡皮、2B铅笔、黑色字迹的钢笔、签字笔,建议考生携带正装一套,以备面试需要。
(三)考试不收取任何费用,考生交通、食宿自行安排,费用自理。请考生关注天气变化,注意出行安全。
(四)考生应保证提供的各种材料真实、准确,考试过程中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舞弊等行为,取消考试资格。
(五)考生应保证通讯畅通,因电话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本人的,后果由本人负责。
联系方式:0715-8153575,13339887278
咸宁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