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编号:咸宁遗失202618030号
祝家兴因保管不善,将鄂(2017)咸安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第046209号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身份证:422301********2770
坐落:咸宁市咸安区官埠桥石子岭村村民委员会
声明人:祝家兴
2026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