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遗失声明
编号:咸宁遗失202607035号
刘端贤因保管不善,将鄂(2021)咸安区不动产权第0044128号不动产权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身份证明:421202*******5872
坐落:咸安区长安大道东侧(御景园三期)1幢5层504号
声明人:刘端贤
2026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