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编号:咸宁遗失202602041号
陈慧东因保管不善,将鄂(2021)咸安区不动产权第0000877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身份证明:陈慧东:421224********0040
坐落:咸宁市银泉大道506号(时代广场)3幢1单元8层801号。
声明人:陈慧东
2026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