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编号:咸宁遗失202618028号
朱智涛、甘爱芳因保管不善,将咸土资城国用(2014)第07303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身份证:朱智涛:420106********4072
甘爱芳:422301********1267
坐落:咸宁市温泉贺胜路(航天花园)10幢2单元4层402号
声明人:朱智涛、甘爱芳
2026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