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遗失声明
编号:咸宁遗失202607034号
曾令栋因保管不善,将咸宁市房权证咸安字第10027682号、咸安国用(2013)第2143号不动产权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遗失,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身份证明:420323*******0536
坐落:咸宁市咸安区长安大道86号(长安街商住小区)3幢2单元5层501号
声明人:曾令栋
2026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