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编号:咸宁遗失202616037号
陈才贵因保管不善,将鄂(2016)咸宁市咸安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第002170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身份证号:422********7159
坐落:咸宁市咸安区双溪桥镇浮桥村五组
声明人:陈才贵
2026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