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编号:咸宁遗失202603016号
杨凯因保管不善,将鄂(2025)咸安区不动产权第0013009号不动产权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作废,申请补发。
特此声明。
身份证明:421202********0511
坐落:咸宁市潜山森林公园山麓碧桂园温泉城(崇文棠)1幢2层205号
声明人:杨凯
2026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