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编号:咸宁遗失202610047号
纪昌义因保管不善,将咸宁市毛巾厂纪昌义等6户共用咸宁国用(94)190502008号土地证中纪昌义分摊的土地证、咸宁市房权证温泉字第00009213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身份证明:纪昌义422301********0036
坐落:温泉路85号
声明人:纪昌义
2026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