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编号:咸宁遗失202618026号
余智武因保管不善,将鄂(2018)咸安区不动产权第0018376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身份证:余智武:421202********4550
坐落:咸宁市咸安区咸宝路东侧(洁丽雅凤凰城市花园)25幢3层302号
声明人:余智武
2026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