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遗失声明
编号:咸宁遗失202607030号
陈翔宇因保管不善,将鄂(2017)咸宁市不动产权第0006766号不动产权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身份证明:421202*******6218
坐落:咸宁市咸安区文笔路,1幢5层501号
声明人:陈翔宇 2026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