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编号:咸宁遗失202604025号
陈琴、镇松林因保管不善,将咸土资城国用(2014)第06200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身份证明: 陈琴:421202********472X
镇松林:422301********4717
坐落:咸宁市长江产业园内(天洁国际城-雅典城)5幢3单元4层402号
声明人:陈琴、镇松林
2026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