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编号:咸宁遗失202604024号
胡火保、张三满、胡强、金丹、胡强庚因保管不善,将鄂(2017)咸安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第008575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身份证明:胡火保:422301********7151
张三满:422301********7340
胡强:421202********7616
金丹:421202********762X
胡强庚:421202********7618
坐落:咸宁市咸安区双溪桥镇高铺村十五组
声明人:胡火保
2026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