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编号:咸宁遗失202603014号
吴良进、李娟因保管不善,将鄂(2026)咸安区不动产权第0008212号不动产权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作废,申请补发。
特此声明。
身份证明:422325********4634
422325********4622
坐落:咸宁市咸安区横沟桥镇商业新区,1幢4层404号
声明人:吴良进、李娟
2026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