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编号:咸宁遗失202610035号
谢芝耀因保管不善,将鄂(2022)咸安区不动产权第0031800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身份证明:422301********2610
坐落:咸安区横沟桥镇孙田村二十一组
声明人:谢芝耀
2026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