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编号:咸宁遗失202602040号
程宜庆因保管不善,将咸宁市房权证咸安字第10006890号,鄂咸国土资批字(2008)101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身份证明:程宜庆:422301********7154
坐落:永安民主街36号1。
声明人:程宜庆
2026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