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编号:咸宁遗失202601029号
李萍因保管不善,将鄂(2020)咸安区不动产权第0016981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身份证明:421221********5321
坐落:咸安区浮山办事处龙潭村(麓山温泉小镇)G7幢20层2004号
声明人:李萍
2026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