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编号:咸宁遗失202618012号
夏劲松保管不善,将咸宁市房权证咸安字第10019128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身份证明:夏劲松:422301*******2778
坐落:咸安区官埠桥镇八斗角218号
声明人:夏劲松
2026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