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编号:咸宁遗失202618005号
曹巍、石敏保管不善,将鄂(2018)咸安区不动产权第0004094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身份证明:曹巍:421202 ******* 4713
石敏:422301*******7202
坐落:咸宁市塘角路南侧(星晨花园)2幢1单元16层1601号
声明人:曹巍、石敏
2026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