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编号:咸宁遗失202618004号
陈理平保管不善,将咸宁市房权证咸安字第10023564号和咸安国用2012第1602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身份证明:陈理平:421202********7615
坐落:咸宁市咸安区咸宝路环城村四组通城发电机厂旁(环城小区)C幢号2单元2层201号。
声明人:陈理平
2026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