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编号:咸宁遗失202601026号
陈志军、余梅英、陈贵州、陈平、陈睿、陈子萱因保管不善,将鄂(2016)咸宁市咸安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第081884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身份证明:422301********6236 422301********6447
422301********6254 422301********6246
421202********623X 421202********6225
坐落:咸安区大幕乡东源村二十组
声明人:陈志军、余梅英、陈贵州、陈平、陈睿、陈子萱
2026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