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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编号:咸宁遗失202618002号

来源:咸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时间:2026-04-03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编号:咸宁遗失202618002

龚建鄂保管不善,将咸国用(99)字第0013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身份证明:龚建鄂422301********3571

坐落:咸宁市温泉桂花街1幢

声明人:龚建鄂

2026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