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编号:咸宁遗失202601021号
车会玲因保管不善,将咸宁市房权证温泉字第00047960号、咸土资城国用(2014)第0040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身份证明:421202********342X
坐落:咸宁市温泉月亮湾路11号幢号:16,房号:304
声明人:车会玲
2026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