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编号:咸宁遗失202616019号
李云因保管不善,将鄂(2022)咸安区不动产权第0072409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身份证号:422********1221
坐落:咸宁市咸安区浮山办事处余佐村(龙泉华庭)1幢1单元14层1403号
申明人:李云
2026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