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编号:咸宁遗失202612016号
徐能高因保管不善,将咸宁市房权证温泉字第00059441号、咸土资城国用(2016)第1695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身份证明: 4223261********431X
坐落:咸宁市温泉.贺胜路花蚕巷1号(越通美院)3幢2单元6层601号
声明人:徐能高
2026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