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编号:咸宁遗失202604012号
陆细珍、冯传志、冯发应因保管不善,将鄂(2016)咸安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第090056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身份证明:陆细珍:422301********4928
冯传志:422301********4713
冯发应:422301********4912
坐落:咸安区马桥镇仁窝村一组
声明人:冯传志
2026年0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