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编号:咸宁遗失202612012号
陈为、刘大林因保管不善,将咸宁市房权证咸安字第10038506号、咸安国用(2015)第1233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身份证明: 421202********7186、612401********6219
坐落:咸宁市咸安区鱼水路(兴旺新区五期)1幢3单元4层401号
声明人:陈为、刘大林
2026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