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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编号:咸宁遗失202601014号

来源:咸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时间:2026-02-13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编号:咸宁遗失202601014

李爱芳因保管不善,将鄂(2021)咸安区不动产权第0031921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身份证明:422301********4744

坐落:咸安区桂花镇白沙村三组

声明人:李爱芳

2026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