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编号:咸宁遗失202602016号
石堂光, 石鉴宋因保管不善,将鄂(2017)咸安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第012621号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身份证明:石堂光:422301********7474
石鉴宋:421202********7170
坐落:咸安区双溪桥镇李沛村村民委员会
声明人:石堂光, 石鉴宋 2026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