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编号:咸宁遗失202618001号
黄小红因保管不善,将鄂(2024)咸安区不动产权第0000820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身份证明:452501********4764
坐落:咸宁市温泉茶花路45号(学府世家.大楚城)9幢1单元20层2002号
声明人:黄小红
2026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