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编号:咸宁遗失202607003号
陈迪行因保管不善,将鄂(2018)咸安区不动产权第0024240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身份证明:422326********0058
坐落:咸宁市长江产业园内((天洁锦书城)33幢1单元1层102号
声明人:陈迪行
2026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