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
编号:咸宁202612009号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并于所在村组张贴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三十天内( 2026年 3月4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咸宁市旗鼓大道101号(旗鼓大道与金桂路交叉口)“市民之家”二楼C区
联系电话:0715-8126502
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权面积 | 用途 | 备注 |
1 | 咸安区弥陀寺 |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 咸宁市咸安区香吾山公园内(弥陀寺) | 421202001009JB00001W00000000 | 土地1453.53㎡ 建筑1241.78㎡ | 宗教用地 |
公告单位:咸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