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 源 : 咸宁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解读单位: 咸宁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日期: 2026年09月07日 解读方式: 图文方式
名 称: 以司法刚性筑牢耕地保护防线 解读类型: 部门解读
以司法刚性筑牢耕地保护防线
——“两高”非法占用耕地案件司法解释解读
耕地是粮食生产的命根子,是国家粮食安全的核心底线。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的《关于办理非法占用耕地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于2026年5月18日正式施行。此前,耕地保护相关法律条款分散于多部法律法规,司法执法中对耕地毁坏认定、追责时效、合同效力、入罪标准等关键问题缺乏统一裁判尺度,大量历史遗留违法占地问题难以根治。本次《规定》并非新设法律,而是对现有法律法规的细化衔接,构建起行政、民事、刑事、公益诉讼、职务犯罪全链条追责体系,将耕地保护原则转化为可落地、可裁判、可追责的实操规则,彻底破解耕地保护法律适用难题。
《规定》直击执法痛点,三大核心亮点筑牢监管刚性。一是民事追责更清晰,明确以非法占用耕地开展建设、挖砂取土等为目的的土地流转、房屋租赁交易合同一律无效,法院将根据双方过错判定赔偿责任,从源头遏制假借流转违规占地行为。二是行政追责更刚性,明确非法占地行为未恢复耕地原状均属持续违法,追责时效从整改完毕之日起计算,彻底杜绝违法主体利用时效规避处罚的漏洞,为清零存量违建提供法治支撑。三是刑事追责更精准,量化入罪标准,非法毁坏永久基本农田5亩以上、其他耕地10亩以上即构成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同时明确宽严相济处置原则,严惩暴力抗法、顶风违建行为,鼓励主动复耕整改。
《规定》的施行,有效统一了耕地执法司法标准,终结了过往认定模糊、裁量不一的问题,构建起全流程监管闭环,推动行政执法与司法办案高效衔接,为处置历史遗留违法占地、基层日常巡查、卫片执法、案件移送提供明确依据,压实耕地保护终身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