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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宋任东

分 工

负责法治建设、政策法规、政务公开、执法监督、自然资源督察、信访维稳、批后监管、项目策划与计划、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建筑市场监管、村镇建设、消防审验、安全生产统筹协调等工作。分管建筑市场监管科、村镇建设科、项目策划与计划科、市自然资源督察办公室(政策法规科)。联系市建设工程管理处、市建筑市场服务中心、市消防审验服务中心、市城区自然资源和规划服务中心、市北部空间自然资源和规划服务中心、市城市规划管理大队。联系崇阳县资规局。

【简历】

宋任东,男,汉族,19719月出生,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管理学硕士中共党员。现任咸宁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