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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党组成员、市自然资源副总督察:刘国锦

分 工

负责干部人事、教育培训、老干、行政审批、优化营商环境、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规划管理、土地收购储备、矿产资源管理、地质环境保护、地质灾害防治、防灾减灾救灾等工作。分管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科(行政审批科)、地质和矿产资源管理科、人事科、离退休干部科、局政务服务窗口。联系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市地质灾害防治中心、市高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服务中心。联系嘉鱼县资规局、通山县资规局。

【简历】

刘国锦,男,汉族,1978年10月出生,省委党校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咸宁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市自然资源副总督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