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编号:咸宁遗失202510038号
朱金林因保管不善,将鄂(2018)咸安区不动产权第0012740号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身份证明: 420123********1412
坐落:咸宁市咸安区浮山办事处余佐村(司法清苑)6幢5层503号
声明人:朱金林
2025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