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编号:咸宁遗失2025020040号
因韩志英、司有植保管不善,将咸土资城国用(2013)第05927号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身份证号:韩志英:422301********952X
司有植:422301********951X
坐落:咸宁市潜山路12号(喜相逢花园小区)幢号:B4,单元:2,房号:604
声明人:韩志英
2025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