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编号:咸宁遗失202512034号
刘幸荣因管不善,将10023730、咸安国用2012第1734号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身份证明: 420103********0022
坐落:咸安区盘泗洲咸宁碧桂园(芷岸青林八街)幢号:29,单元:八街9座,房号:103
声明人:刘幸荣
2025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