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编号:咸宁遗失202501060号
中国铁路武汉局集团有限公司保管不善,将鄂(2021)咸安区不动产权第0042865号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坐落:咸宁市咸安区怀德路(铁路局宿舍楼),1幢2单元3层302号
声明人:中国铁路武汉局集团有限公司
2025 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