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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编号:咸宁遗失202516013号

来源: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时间:2025-12-16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编号:咸宁遗失202516013

汪秀龙因保管不善,将鄂(2017)咸安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第030631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身份证号:422********4211

坐落:咸宁市咸安区向阳湖镇北岭村村民委员会

声明人:汪秀龙

20251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