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编号:咸宁遗失202516012号
余锡鸿 因保管不善,将 鄂(2022)咸安区不动产权第0037408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身份证号:422********2619
坐落:咸安区横沟桥镇袁铺村十二组
声明人:余锡鸿
2025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