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编号:咸宁遗失202503023号
陈宏祥因保管不善,将00001398号的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身份证明:422301********7475
坐落:咸宁淦河大道26号1单元202号
声明人: 陈宏祥
2025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