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编号:咸宁遗失202501057号
徐明月保管不善,将鄂(2022)咸安区不动产权第0025426号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坐落:咸宁市银泉大道旗鼓村(御龙花园),7幢6单元2层202号
声明人:徐明月
2025 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