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编号:咸宁遗失202510036号
曹树启因保管不善,将咸土资城国用(2010)第0684号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身份证明: 422301********1251
坐落:咸宁市银泉大道739-18号(九鼎花园),B幢2层203号
声明人:曹树启
2025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