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编号:咸宁遗失202510026号
李康因保管不善,将鄂(2022)咸安区不动产证明第0019423号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身份证明:421221********4531
坐落:咸安区长安大道85号(桂语江南)3幢27层2702号
声明人:李康
2025年10月17日